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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梅国际学院学生干部任期考核办法(试行)

2022年06月23日 12:03  点击:[]

为调动全体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,提高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,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营造奋发工作的良好氛围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原则

公平客观、民主公开、德才并重、注重实绩、分职分类。

二、考核对象及组织

考核对象为学院全体学生干部。院团委、学生会干部由院党委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,各班学生干部由团委学生会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。

三、考核内容及方式

考核分民主测评和考核小组评价两部分,各占50%。

(一)考核小组评价考核。考核小组主要是考核各学生干部的工作实绩,包括参加会议、早操早读活动情况,奖励等,特别是班风建设量化指标,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各种支撑资料。

(二)民主测评。任期届满组成考核小组组织有关干部按照述学述职、民主测评进行。团委、学生会测评人员由全体班长、团支书参加,各班委测评人员为本班全体学生。

四、考核结果的确定

考核结果分优秀(90-100分)、良好(75-90分)、合格(60-75分)、不合格(60分以下)。

以下情况的直接定为考核不合格。

(一)测评不合格的。

(二)严重违纪的。

(三)有挂科现象的。

(四)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。

(五)其他。

五、考核结果的运用

(一)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推荐入党、评优评先、奖助学金评定等重要依据。

(二)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作自动辞退处理,不予承认其干部履历。

本考核办法予颁发日,即可生效。最终解释权归苏梅国际学院团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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